【人事室】115学年度特殊优秀人才弹性薪资推荐作业受理申请,推荐表及佐证资料请于115年11月13日(五)前掷交人事室
本校特殊优秀人才弹性薪资推荐作业已于115年10月20日电子公文公告在案(人事室创稿文号:115140000172),纸本公告随后发送至各单位(佛光人内字第11510201号),请各推荐人依本校弹性薪资办法规定推荐人才,推荐表及佐证资料至迟于115年11月13日(五)前掷交人事室,其他规定及时程详如说明,请查照。
依据:本校「特殊优秀人才弹性薪资支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公告事项:
一、被推荐人资格:本办法所述专任教研人才为本校编制内教学、研究、辅导与服务具绩效之专任教师(含专业技术人员或专案教师)。
二、申请条件:被推荐者应全数符合本办法第4条之基本条件,并需符合特殊条件任一项。
三、推荐程序:推荐人至迟于本年11月13日(五)前向人事室掷交推荐表及佐证资料,推荐表详如附表一,本办法所述各类推荐人名单如下:
(一)教学类人才:由各学院院长(含通识教育委员会执行长)、教务长推荐。
(二)学术研究类人才:由各学院(含通识教育委员会执行长)、研发长推荐。
(三)服务暨辅导类人才:由各行政与教学单位一级主管推荐。
四、各业管单位承办人就业务范围内,于申请期间请备相关资料或各项成果,供各推荐人查询。
五、人事室汇整各推荐人推荐资料,于本年11月14日至24日间请各业管单位进行复审,再由人事室提送弹薪审核小组审查,弹薪审核小组召开时间将由研发处另案公告。本年弹性薪资作业程序详见附表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案经费来源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计画。获奖教师应配合制作影音成果,并同意授权公开上传至学校影音平台或官方网站。
(二)核定通过之特殊优秀人才,于奖励期间(发放弹性薪资之学年度)内有离职、留职停薪、退休、教师评鑑待改善或未通过,或违反本校相关规定情节重大者,停止发放奖励金。留职停薪復职后,得继续给与至期满为止。。
(三)获补助之教师未来绩效应兼顾教学、研究、服务各面向,并达到维持或优于教师评鑑相关指标,由本校定期评估并纳为未来推荐评估之参考,并于年度内进行经验分享。
(四)依本办法领取弹性薪资奖励者,其获奖项目之佐证资料于同一年度内不得再接受本校其他同性质之奖励。
佛光大学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