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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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升等专区

教师类
说明
本校于教师申请升等时,连同应备表格与资料,缴交至所属系所办公室。
教师应备表格
(无需装订成册)
 
检视升等教师资格。
教育部相关法规:

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
附件迳上教育部大专教师送审通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并入本表,附件表格有分甲式与乙表二种,请都印出来于甲式签名并附上二张二吋照片。操作说明这是一张图片

网址:https://www.schprs.edu.tw/
专技人员无需至教育部网页填写,迳填左述「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专技人员专用

 
配合送审资料检阅。
A03教师升等评量表
(请依学院别点阅适用版本)
人文学院
(ODT档)
社会科学学院(ODT档)
管理学院(ODT档)
创意与科技学院(ODT档)
乐活产业学院(ODT档)
佛教学院(ODT档)
通识教育委员会(ODT档)
依所属学院教学、研究、服务与辅导评量表填写自评成绩。
若无,仍请签名后送系(所、中心)办公室。
若无得免填。
若无得免填。
 
注:A01教师升等基本资料表需经人事室检核后始得确认。
上述应备表格请一并附上WORD档案、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则为PDF档。
教师应备资料
送审着作或作品
1.研究着作、成就证明或技术报告者送审者一式五份。
2.前一职级升等代表着作、成就证明、技术报告或艺术作品一份。
教师升等评量表佐证资料
由系统产生者请至系统下载。若系统无法产生请教师自行准备。一式三份。
教师资格证影本
必要时需提供正本佐证。
近三年现职聘书影本
含现职于本校或他校任专任教师聘书影本,必要时需提供正本佐证。

 

行政人员类
资料名称
说明
本表由系承办人初审后,送各学院办公室
系级资料
系(所、中心)务会议纪录
本纪录并同A03表为审查结果。
   
本表由院级教评会承办人初审后,送人事室。
院教评会资料
院级教评会会议纪录
本纪录并同A03表为审查结果,以及院级教评会纪录,包括升等评量、着作外审结果二次会议纪录,以及院级外审查结果(注意保密原则)
学院提供。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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